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7月26日在其官方網站發(fā)布通知,就對進口食品實施的兩項措施征求公眾意見。這兩項針對進口食品的措施,是根據美國食品安全現代化法案制定的,其一是“海外供貨商證明方案(FSVP)”,該措施規(guī)定首次進口食品的美國進口企業(yè),必須承擔相應責任,負責制定進口食品“方案”,方案要明確與每一項進口食品相關聯的危害因素及其控制措施等,以證明進口食品符合美國食品安全要求。其二是進口食品“第三方檢查機構認可”,第三方檢查機構可以是政府機構,也可以是私營企業(yè),由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按照一定的標準,包括檢查機構的資質和公正性等,經審查合格后予以認可。認可的第三方檢查機構負責對海外食品企業(yè)進行檢查并簽署相應證明。食品進口企業(yè)必須獲得這些證明,食品藥品管理局根據第三方證明對進口食品開展風險評估并確定是否允許進口相關食品。這兩項措施的公眾評議期為120天。
7月28日相關報道:
美擬對進口食品安全問題實施新規(guī)
7月28日相關報道:
美擬對進口食品安全問題實施新規(gu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