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9日,日本厚生勞動省發(fā)布G/SPS/N/JPN/302號通報,擬授權(quán)嘧菌酯(Azoxystrobin)和亞氯酸水(Chlorous Acid Water)用作食品添加劑,并建立了這兩種物質(zhì)的使用標(biāo)準(zhǔn)和規(guī)格標(biāo)準(zhǔn)。
1.嘧菌酯
只能用于柑橘類水果,殘留量不得超過0.010g/kg.
2.亞氯酸水
可用于精白米,豆類,蔬菜(不包括蘑菇),水果,海藻,新鮮的魚類和貝類(包括鮮鯨魚肉),新鮮肉類(牲畜和家禽,包括野生動物),加工肉類,加工鯨魚肉以及其通過適當(dāng)?shù)奶幚矸椒?,如鹽腌或干燥,而得到的可保存的產(chǎn)品。在用于浸漬或噴涂的水中,最大使用量為0.40 g/kg.在最終食品前,所使用的亞氯酸水應(yīng)被分解或去除。
詳細(xì)信息見:
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2/sps/JPN/12_3435_00_e.pdf
1.嘧菌酯
只能用于柑橘類水果,殘留量不得超過0.010g/kg.
2.亞氯酸水
可用于精白米,豆類,蔬菜(不包括蘑菇),水果,海藻,新鮮的魚類和貝類(包括鮮鯨魚肉),新鮮肉類(牲畜和家禽,包括野生動物),加工肉類,加工鯨魚肉以及其通過適當(dāng)?shù)奶幚矸椒?,如鹽腌或干燥,而得到的可保存的產(chǎn)品。在用于浸漬或噴涂的水中,最大使用量為0.40 g/kg.在最終食品前,所使用的亞氯酸水應(yīng)被分解或去除。
詳細(xì)信息見:
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2/sps/JPN/12_3435_00_e.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