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2日,加拿大擬修正《食品藥品法規(guī)》。本意向通告(NOI)旨在為修訂目前列入《食品藥品法規(guī)》目錄F第I部分的左旋門冬酰胺酶(同樣也稱為天門冬酰胺酶),在規(guī)定其它劑型免除處方分類的同時(shí),保持注射劑型處方分類的提案提供評議機(jī)會(huì)。
左旋門冬酰胺酶是一種分解體內(nèi)氨基酸天門冬素的酶,并且作為注射藥用于治療一些種類的癌癥。左旋門冬酰胺酶不用于口服治療癌癥,因?yàn)槠湓谖咐锓纸?,所以不能被身體吸收。所獲得的信息顯示只能作為注射劑,而不是其它劑型用于治療。因此只要求對注射劑型的處方分類。
這種酶,天門冬酰胺酶,同樣也可以作用于食物,以減少氨基酸,天門冬素的數(shù)量。為減少天門冬素的數(shù)量,將天門冬酰胺酶添加到食物中,可以降低在加工過程中出現(xiàn)的化學(xué)丙烯酰胺形成的危險(xiǎn)。食物中任何殘留的天門冬酰胺酶將在胃中分解,因此不會(huì)被身體吸收。
修訂列入目錄F中的左旋門冬酰胺酶的提案將除去天門冬酰胺酶用于口服時(shí)的處方限制。為了減少食品配制和包裝中的丙烯酰胺,這將允許根據(jù)《食品藥品法規(guī)》,提議將天門冬酰胺酶用作食品添加劑。
目錄F是藥品成分的列表,這些藥品成分的銷售根據(jù)《食品藥品法規(guī)》的第C.01.041 至 C.01.049項(xiàng)加以管理。目錄F的第I部分列出需要處方的人用和獸用藥品成分。目錄F的第II部分列出需要處方的人用藥品成分,但如果標(biāo)簽上標(biāo)注或其形狀不適合人用的,作為獸用時(shí)不需要處方。
具體內(nèi)容詳見:http://www.gazette.gc.ca/rp-pr/p1/2009/2009-12-19/pdf/g1-1435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