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30日,美國發(fā)布殺蟲劑氟啶胺(Fluazinam)許可限量最終法規(guī)。
該法規(guī)規(guī)定以下食品內(nèi)/表氟啶胺(Fluazinam)的殘留限量(用ppm表示): Aronia莓:7.0; Buffalo currant:7.0; 熱藍(lán)莓亞組13B:7.0; 智利番石榴:7.0; 歐洲伏?;ǎ?.0; 人參:4.5; 高灌木酸果蔓:7.0; 食用忍冬:7.0; Jostaberry:7.0; J加拿大唐棣:7.0; 野生紅豆:7.0; 土酸棗:7.0; 干殼豌豆與豆,不包括大豆亞組6C及豌豆:0.02; 嫩皮豌豆于豆亞組6B, 不包括豌豆:0.04; 沙龍白珠樹果:7.0; 沙棘:7.0; 嫩蕪箐:0.01; 葉類蕓苔植物5組:0.01; 可食豆莢豆類植物亞組6A,不包括豌豆:0.10。
本法規(guī)于2007年10月24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