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組織抽檢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食用農產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罐頭、酒類、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冷凍飲品、糧食加工品等11類食品622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613批次、不合格樣品9批次(見附件)。
現將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滁州明光市喜正客生活超市銷售的山藥,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二、馬鞍山市含山縣天潤發(fā)超市有限公司含山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安徽山水青清食品有限公司(銅陵)生產的紅薯淀粉(分裝),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研究院。
三、滁州市鳳陽縣武店鎮(zhèn)升雅超市銷售的散稱小紅豆,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四、宣城市永聯時代百貨超市銷售的、標稱宣城市中良棗業(yè)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蘭花棗,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五、宿州市泗縣屏山順發(fā)購物廣場銷售的泥生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六、安慶市太湖縣晉熙好又多購物廣場銷售的、標稱安慶市懷寧縣洪鋪永和食品廠生產的懷寧貢糕,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七、蘇果超市(安徽)有限公司全椒分公司銷售的黑茄,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檢驗機構為安徽中青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八、蕪湖市弋江區(qū)蕪字食品批發(fā)部銷售的、標稱蕪湖市無為市芝城菜籽油廠生產的菜籽油,溶劑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九、宣城市花園農副產品有限公司鰲峰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宣城市愛宣豪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愛宣味調味菜,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對抽檢發(fā)現的不合格食品,屬地市場監(jiān)管部門已組織開展核查處置。
特此通告。
安徽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