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部署開展打擊整治非法制售“特供酒”犯罪“凈風”專項行動,取得顯著成效。近日,公安部新聞傳媒中心記者深入上海、浙江等地深入采訪相關典型案例——
揭秘“特供酒”生產作坊!
民警:一言難盡!
沒有“特供”的酒 只有“特供”的騙局
“我們定制的是××品牌沒有的款式,價格又低,一眼看去就知道是假的。”在被問及非法制售“特供酒”情況時,犯罪嫌疑人徐某某說道。
“那有人買?”
“總有人愛面子,貨就賣得出去。”徐某某說。
愛面子、好虛榮、顯示人脈……正是瞄準了部分消費者的此種心理,犯罪分子打造了“特供酒”騙局。
“軍中茅臺” “××局專用酒”……名目繁多的所謂“特供酒”,配上“特殊渠道朋友相贈”之類欲言又止的說辭,令不少消費者享受了一把被眾人吹捧的“社交高光時刻”。
近期,上海、浙江等地公安機關偵破一批非法制售“特供酒”重大案件,打掉一批制假售假團伙,抓獲一批犯罪嫌疑人,鏟除一批制假窩點,掀起依法嚴厲打擊整治非法制售“特供酒”犯罪的強大攻勢。
公安部食品藥品犯罪偵查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有關部門于2013年印發(fā)通知,嚴禁中央和國家機關使用“特供”“專供”等標識,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公安部等六部門于2022年發(fā)布《關于禁止銷售“軍”字號煙酒等商品的通告》,明確網上網下銷售的“特制”“接待”“內招”以及“軍供”“軍隊特供”等標識、字樣的商品均系非法產品。
所以,當下的所謂“特供酒”,根本不存在。存在的,只有“特供”的騙局。
“臟亂差”式生產,“純手工”式灌裝
灌裝作坊里墻壁發(fā)霉,地面污水橫流,有的酒桶內密密麻麻漂著一層蒼蠅
“一進灌裝作坊,我就聞到一股酒味和霉味復合的臭味。”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區(qū)分局環(huán)境和食品藥品犯罪偵查大隊副大隊長何漢剛回憶。
今年4月,杭州警方發(fā)現(xiàn)有人向杭州寄遞銷售5箱“海軍××基地紀念酒”,涉海軍專用標志。民警循線追蹤后發(fā)現(xiàn),該發(fā)貨人在一年內向杭州寄售該酒達460余箱。
多方查證后,杭州警方成立“4·24”特大生產、銷售“特供酒”專案組,赴貴州、湖南兩省三地偵辦案件,并于5月23日開展集中收網,一舉抓獲犯罪嫌疑人61名,搗毀制售假酒黑窩點11處,查扣“海軍××基地紀念酒”等“特供酒”3100余箱、各類假冒包材1.1萬余件,涉案總價約2.1億元。“我們在此案偵辦過程中實現(xiàn)了全環(huán)節(jié)、全要素打擊,徹底摧毀了一條集產、供、銷為一體的假酒產業(yè)鏈。”杭州市公安局環(huán)境和食品藥品犯罪偵查支隊支隊長陳金達介紹。
案件偵辦期間,何漢剛和同事經過前期分析研判和蹲點偵查,查明灌裝窩點采用“前店后灌”模式,以銷售白酒包材的店鋪為掩護,在店后地下室內進行非法灌裝。
“為避免打草驚蛇,偵查期間我們沒有進入灌裝作坊。”何漢剛說,收網時他第一次進入灌裝作坊,便被現(xiàn)場臟亂差的情況所震驚。
作坊里,有四五名沒有穿工服、戴口罩和帽子等防護品的工人,環(huán)境潮濕、墻壁發(fā)霉、地面污水橫流,大量紙箱、酒盒和假冒某知名白酒酒瓶隨意堆放。
“臟得一塌糊涂!”何漢剛說,“甚至連酒瓶清洗設備的出水口處都滿是黑色污漬。”
這樣的灌裝窩點,并非孤例。
在上海公安機關偵破的“3·26”系列案中,灌裝窩點分散于農村和城郊簡陋的平房內,使用的灌裝工具也十分原始。上海市公安局食藥環(huán)偵總隊食品犯罪偵查大隊探長陳彥希表示,這樣的環(huán)境下,食品的衛(wèi)生標準根本得不到保障。
“犯罪團伙通常不會有正規(guī)的灌裝生產線,絕大多數都是在臟亂差的小作坊里生產,衛(wèi)生環(huán)境極其惡劣。”公安部食品藥品犯罪偵查局有關負責人介紹。
在山東濰坊警方破獲的“4·08”非法制售“特供酒”案件中,灌裝窩點作坊里遍布蜘蛛網,酒桶內密密麻麻漂著一層蒼蠅;在貴州遵義警方破獲的非法制售“特供酒”案件中,灌裝人員用沾滿污漬的雙手將酒直接灌入酒瓶……
“特供酒”不僅生產環(huán)境十分惡劣,生產流程也是“一言難盡”。
何漢剛介紹,灌裝現(xiàn)場的幾位工作人員分別是犯罪嫌疑人文某的親戚和文某妻子的朋友。這些人身體健康狀況不明,毫無食品安全、衛(wèi)生防疫等相關知識。
通常,他們會將瓶子倒扣在污跡斑斑的清洗設備上,用自來水沖洗完畢后,用很少經過清洗的酒提子從酒桶里舀出白酒,通過漏斗灌入酒瓶。
由于灌裝的是劣質或品質較低的基酒,酒內常有殘渣,因此他們在漏斗上方覆了一塊白布進行過濾。白布長久不換,已呈黃色。白酒透過這塊過濾布流入酒瓶內,最終流進消費者的胃里。
喝的不是酒,喝的是包裝
犯罪分子購買的低價基酒每斤價格多在10元以下
“特供酒”看似高檔的包裝及上面明晃晃的“黨政軍機關特供”字樣,是其“核心價值”所在。
“我們查獲的部分‘特供酒’酒瓶看起來很上檔次。”上海市公安局食藥環(huán)偵總隊食品犯罪偵查大隊大隊長楊海慶拿著一個繳獲的酒瓶介紹。只見該酒瓶質地上乘、色澤瑩潤、制作精良,品牌標識和花紋圖案直接燒制在瓶身上,摸起來很有質感。
“為了顯得更逼真、更高端,犯罪分子將大部分生產成本投入酒瓶、酒盒、標貼等包材中?;旧希患善分?,包材成本占了七八成,甚至更高。”楊海慶介紹。
以假亂真的“名牌酒”包材在“特供酒”產業(yè)鏈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各地警方也以此為突破口,深挖線索,偵破大案。
“正規(guī)酒廠都有自己固定的包材購買渠道,在電商、社交網絡等平臺賣貨的,其背后有可能隱藏著非法制售‘特供酒’犯罪。”上海市公安局食藥環(huán)偵總隊食品犯罪偵查大隊探長陳彥希介紹,他跟同事在對2023年上海多起假酒案進行復盤時發(fā)現(xiàn),多個犯罪團伙均是通過電商平臺從犯罪嫌疑人范某某處購買酒類制假工具和酒瓶、酒盒等包材。
上海公安遂有針對性地展開研判,通過總結提煉非法制售“特供酒”犯罪特征維度,以范某某為核心,精準研判出20余名涉嫌非法制售“特供酒”包材及成品的犯罪嫌疑人。
由包材線索入手,最終抓獲犯罪嫌疑人130余名,搗毀犯罪窩點20余個,查扣空酒瓶、酒盒等制假包材50余萬件。“3·26”系列案中,上海公安機關實現(xiàn)了對燒制帶標酒瓶、印刷標貼、印制包材、非法灌裝、儲存運輸、網絡銷售等環(huán)節(jié)的一體化打擊。
該案中,犯罪嫌疑人徐某某、董某某等人,購買無品牌基酒,私自灌裝生產假冒知名品牌白酒和帶有“國務院機關事務局”“世博會專供酒”等字樣的“特供酒”,再以每瓶15元至60元不等的價格賣給銷售公司。
據了解,犯罪分子購買的低價基酒每斤價格多在10元以下,有的每斤甚至只有兩三元,一瓶成品酒的源頭價格為十幾元至幾十元不等。生產者賣給銷售公司時,價格翻了幾倍;銷售公司賣給消費者時,價格再翻幾倍。
就這樣,消費者花成百上千元買回的“特供酒”,品質卻十分一般。
“我當時就覺得很嗆人,口感不太好,喝完后第二天一直頭痛。”今年春節(jié)前,在杭州開民宿的葉先生偶然刷到某酒類銷售公司的短視頻。在銷售人員的推銷下,他買了兩箱“海軍××基地紀念酒”。
“當時多少有些虛榮心,想著過年聚會時拿出來喝,再送朋友一些,挺有面子的,沒多想就下單了。”葉先生說,后來發(fā)現(xiàn)這酒特別不好喝,直到杭州警方找上門,他才知道自己買到了并不存在的“特供酒”。
很多消費者和葉先生一樣,喝了“特供酒”后頭痛,是因為喝了食用酒精勾兌的白酒。
為了打造“醬香老酒”“飛天口感”,部分犯罪分子以食用酒精為基酒,添加醬香香精、乙酸乙酯、甜蜜素、茅香精等輔料進行勾兌,很多消費者卻對此類“特供酒”推崇不已。
“類電詐模式”推銷,精心編織“特供”謊言
銷售團伙想方設法“引流”,采用精心編制的話術誘騙消費者
“哥,前段時間部隊一位領導來我酒廠考察,定下了一款酒做內供。現(xiàn)在我們倉庫還剩一些,拿來做優(yōu)惠活動……”
“×總,這款作為××特供酒,品質口感絕對上乘,現(xiàn)在買一箱送一箱,您要不要來點兒?”
……
打開“特供酒”銷售人員的手機微信,對話框里全是類似的話術。
“我們在偵辦中發(fā)現(xiàn),‘特供酒’銷售方采用‘類電詐模式’推動銷售,公司的人員架構、引流模式、銷售模式、獎懲機制等,都與電詐團伙較為相似。”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經偵支隊食藥環(huán)偵大隊探長趙吳迪介紹。
杭州市公安局臨平區(qū)分局食品藥品環(huán)境知識產權犯罪偵查大隊大隊長孫波也有同感。在“4·24”案件偵破過程中,銷售團伙的運作模式給負責銷售端偵查和犯罪嫌疑人抓捕的孫波留下深刻印象,“僅2023年,他們銷售的‘海軍××基地紀念酒’就達1.1萬箱,銷售能力驚人,所以我們要特別警惕他們的銷售套路。”
在上海、杭州兩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均成立正規(guī)銷售公司,并租賃高檔寫字樓,招募人員進行銷售。杭州“4·24”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甚至租賃2000多平方米的整層高檔寫字樓作為銷售窩點,里面環(huán)境干凈整潔、工位秩序井然,絲毫看不出是一個犯罪窩點。
這些銷售團伙日常通過各種方式進行“引流”,引導消費者添加微信,然后使用精心編制的話術誘騙對方下單。
上海“3·26”系列案中,銷售人員通過線上網店、直播引流、電話推銷、熟人推介等多種方式吸引顧客,通過“抽獎送名酒”“限量搶購”等方式積攢人氣,并組織銷售客服冒充知名酒企員工取得客戶信任。
杭州“4·24”案件中,銷售人員在社交網絡平臺注冊賬號100余個,發(fā)布“豪車送酒”“公司開業(yè)”等短視頻,編造虛假文案打造“成功人設”,吸引顧客添加微信。
這些銷售公司以高分紅、高提成為誘餌,吸引銷售人員瘋狂推銷“特供酒”。
上海“3·26”系列案中,犯罪嫌疑人嚴某成立的銷售公司下設4個銷售團隊,每個團隊分若干銷售小組并設立組長,公司群聊里每天都會進行業(yè)績排名。
杭州“4·24”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成立的銷售公司設置4名輪值總經理進行管理,銷售部門設置精英部、銷售一部至四部,銷售團隊設置5個層級,銷售人員憑業(yè)績可升至領導層。
公安部食品藥品犯罪偵查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公安機關將持續(xù)深入推進“凈風”專項行動,始終保持對非法制售“特供酒”犯罪的嚴打高壓態(tài)勢。公安機關提醒廣大群眾:牢記市場上凡宣稱“特供酒”“專供酒”的均系假酒,購買酒品時請選擇正規(guī)商家,避免上當受騙。(來源:公安部新聞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