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近日,上海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發(fā)布一則行政處罰信息,涉及上海世紀聯(lián)華超市青浦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經營標簽不符合規(guī)定的預包裝食品案。據悉,上海世紀聯(lián)華超市青浦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下稱“當事人”)因經營標簽不符合規(guī)定的預包裝食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guī)定,被上海市青浦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罰款5000元,沒收違法所得29.4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經查,當事人所售的“均健金鳳魚金湯酸菜”為預包裝食品,采用塑料膜密封,屬于不宜開啟狀態(tài)。該食品外包裝上標注的生產日期為2021年6月22日,未標注整個食品的保質期及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lián)系方式等信息。該食品由5個小包裝食品組成,分別是均健金鳳魚片(以下簡稱魚片)200g、鹽水漬芥菜(以下簡稱酸菜)100g、金湯調味醬(以下簡稱醬包)50g、辣椒包6g、辣爽油包(以下簡稱油包)5g。該食品外包裝上分別標注了魚片、醬包、酸菜的標簽信息,其中保質期均為12個月,未標注辣椒包和油包的規(guī)格、生產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lián)系方式、保質期、食品標準代號、貯存條件、生產許可證編號等信息。
拆開后發(fā)現(xiàn):魚片的小包裝上未標注任何信息;醬包的小包裝上僅標注了生產日期(2021年6月5日);酸菜的小包裝上僅標注了生產日期(2021年3月11日);辣椒包的小包裝上未標注任何信息;油包的小包裝上除了食品名稱外未標注其它任何信息。以該食品外包裝標注的生產日期(2021年6月22日)和醬包、酸菜的保質期(12個月)進行計算,至2022年6月21日之前,內包裝中的醬包、酸菜均將超過保質期。當事人自2021年9月購進上述食品共計30包,進貨單價為人民幣30元,銷售單價為39.8元,至案發(fā),當事人共銷售上述食品3包,貨值金額為1194元,違法所得為人民幣29.4元。
當事人經營標簽不符合規(guī)定的預包裝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一)、(二)、(三)、(四)、(五)、(六)、(八)項的規(guī)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guī)定,上海市青浦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對當事人處罰如下:一、處罰款(人民幣)伍仟圓整;二、沒收違法所得貳拾玖圓肆角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