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市場監(jiān)管局通報,合肥親語母嬰用品有限公司因經營的1批次“倍恩喜”嬰兒配方羊奶粉(0-6月齡,1段)檢出香蘭素,被沒收違法所得706.8元,罰款82344.6元。
對此,3月26日,生產企業(yè)“倍恩喜(湖南)乳業(yè)有限公司”發(fā)布聲明稱,早在去年9月底,倍恩喜已第一時間積極響應并配合相關政府部門的調查,聯(lián)系全國官方授權經銷商開展核查處理,查清產品流向,對受影響的批次產品進行全部召回、下架、封存處理。
聲明還表示,倍恩喜嬰幼兒配方羊奶粉(0-6月齡, 1段)乃至全系配料中,均不添加香蘭素或其他食用香精。經工廠內部嚴格排查,該情況發(fā)生的原因為濕法工廠人員未嚴格遵守生產操作規(guī)范,導致該批次奶粉基粉生產過程中誤混入少量香蘭素,為偶發(fā)事件。公司對工廠進行了深度排查驗證及流程優(yōu)化,以杜絕類似隱患。
倍恩喜關于安徽省合肥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抽檢結果的聲明原文如下:
(來源:倍恩喜(湖南)乳業(yè)有限公司官網 原文鏈接:http://www.bioshine.cn/gsdt/1293.html)
據(jù)悉,香蘭素是可食用香精,是從蕓香科植物香莢蘭豆中提取的有機化合物,具有香莢蘭豆香氣及濃郁的奶香,是目前使用較為普遍的食用香精。根據(jù)《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規(guī)定,凡使用范圍涵蓋0至6個月嬰幼兒配方食品不得添加任何食品用香料,即1段嬰兒配方奶粉中不得添加任何食用香料。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中可以使用香蘭素、乙基香蘭素和香莢蘭豆浸膏(提取物),最大使用量分別為5mg/100mL、5mg/100mL和按照生產需要適量使用,其中100mL以即食食品計,生產企業(yè)應按照沖調比例折算成配方食品中的使用量。
有關專家表示,1段嬰幼兒配方食品不能添加香蘭素的主要原因并非不安全,而是考慮到味道。0-6個月的嬰兒最好純母乳喂養(yǎng),但有些新手媽媽奶水不足,或者因疾病等特殊原因需要暫停母乳,這時就需要食用奶粉。如果奶粉添加了香蘭素,可能導致嬰兒不適應母乳的味道,從而不吃母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