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太原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組織食品安全監(jiān)督抽檢,抽取餐飲食品、糧食加工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酒類、豆制品、罐頭、乳制品、方便食品、糕點、飲料、調味品、肉制品、食糖、糖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速凍食品、蛋制品、食品添加劑、水產制品、蜂產品、蔬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餅干、冷凍飲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6個大類食品519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合格樣品504批次、不合格樣品15批次。不合格樣品具體情況如下:
一、山西蜀一蜀二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銷售的涼粉,其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青島海潤農大檢測有限公司。
二、太原市小店區(qū)穎兒小吃店銷售的涼粉,其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青島海潤農大檢測有限公司。
三、山西應用科技學院銷售的油炸花生米,其中黃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青島海潤農大檢測有限公司。山西應用科技學院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國家副食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中心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四、太原市小店區(qū)李文輝小吃店銷售的粉條,其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青島海潤農大檢測有限公司。
五、太原市小店區(qū)攀良快餐店銷售的粉條,其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青島海潤農大檢測有限公司。
六、太原市杏花嶺區(qū)晉香源食品經銷部銷售的,標稱滄州市旺鑫食品限公司生產的香酥脆棗,其中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太原海關技術中心。
七、太原市杏花嶺區(qū)紅娟面皮店生產銷售的面皮,其中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和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太原海關技術中心。
八、中北大學一食堂使用的自消毒碗和盤子,其中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山西安弘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九、太原市尖草坪區(qū)可好吃了小吃店銷售的面皮,其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青島元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十、太原市尖草坪區(qū)賈曉斌米皮店銷售的面皮,其中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和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青島元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十一、清徐縣九粥粥品店銷售的涼粉,其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河南中測技術檢測服務有限公司。
十二、太原市尖草坪區(qū)艷玲小吃店銷售的面皮,其中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和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青島元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十三、太原市萬柏林區(qū)甜不化小吃店銷售的涼粉,其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河南中測技術檢測服務有限公司。
十四、太原市萬柏林區(qū)真味如家粥坊銷售的涼粉,其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河南中測技術檢測服務有限公司。
上述抽檢中發(fā)現的不合格食品,我局綜合行政執(zhí)法隊及相關縣(市)市場監(jiān)管局正在依法進行核查處理。
特此通告。
太原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