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jiān)管主體
■ 海關總署主管全國進出口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
■ 各級海關負責所轄區(qū)域進出口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
進口食品
相關要求
進口食品應當符合中國法律法規(guī)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中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協(xié)定有特殊要求的,還應當符合國際條約、協(xié)定的要求。
進口尚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應當符合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公布的暫予適用的相關標準要求。
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取得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新食品原料衛(wèi)生行政許可。
合格評定
■ 海關依據進出口商品檢驗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對進口食品實施合格評定。
進口食品合格評定活動包括:向中國境內出口食品的境外國家(地區(qū))〔以下簡稱境外國家(地區(qū))〕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評估和審查、境外生產企業(yè)注冊、進出口商備案和合格保證、進境動植物檢疫審批、隨附合格證明檢查、單證審核、現場查驗、監(jiān)督抽檢、進口和銷售記錄檢查以及各項的組合。
■ 評估和審查完成后,海關總署向接受評估和審查的國家(地區(qū))主管部門通報評估和審查結果。
注冊管理與備案
■ 海關總署對向中國境內出口食品的境外生產企業(yè)實施注冊管理,并公布獲得注冊的企業(yè)名單。
■ 向中國境內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以下簡稱“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應當向海關總署備案。
檢疫
海關依法對應當實施入境檢疫的進口食品實施檢疫。
海關依法對需要進境動植物檢疫審批的進口食品實施檢疫審批管理。食品進口商應當在簽訂貿易合同或者協(xié)議前取得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
現場查驗
■ 海關根據監(jiān)督管理需要,對進口食品實施現場查驗,現場查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ㄒ唬┻\輸工具、存放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衛(wèi)生要求;
?。ǘ┘b箱號、封識號、內外包裝上的標識內容、貨物的實際狀況是否與申報信息及隨附單證相符;
?。ㄈ﹦又参镌葱允称贰b物及鋪墊材料是否存在《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情況;
(四)內外包裝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是否存在污染、破損、濕浸、滲透;
?。ㄎ澹﹥韧獍b的標簽、標識及說明書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以及海關總署規(guī)定的要求;
?。┦称犯泄傩誀钍欠穹显撌称窇行誀?;
(七)冷凍冷藏食品的新鮮程度、中心溫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病變、冷凍冷藏環(huán)境溫度是否符合相關標準要求、冷鏈控溫設備設施運作是否正常、溫度記錄是否符合要求,必要時可以進行蒸煮試驗。
包裝與標簽
■ 進口食品的包裝和標簽、標識應當符合中國法律法規(guī)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依法應當有說明書的,還應當有中文說明書。
■ 對于進口鮮凍肉類產品,內外包裝上應當有牢固、清晰、易辨的中英文或者中文和出口國家(地區(qū))文字標識,標明以下內容:產地國家(地區(qū))、品名、生產企業(yè)注冊編號、生產批號;外包裝上應當以中文標明規(guī)格、產地(具體到州/省/市)、目的地、生產日期、保質期限、儲存溫度等內容,必須標注目的地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加施出口國家(地區(qū))官方檢驗檢疫標識。
■ 對于進口水產品,內外包裝上應當有牢固、清晰、易辨的中英文或者中文和出口國家(地區(qū))文字標識,標明以下內容:商品名和學名、規(guī)格、生產日期、批號、保質期限和保存條件、生產方式(海水捕撈、淡水捕撈、養(yǎng)殖)、生產地區(qū)(海洋捕撈海域、淡水捕撈國家或者地區(qū)、養(yǎng)殖產品所在國家或者地區(qū))、涉及的所有生產加工企業(yè)(含捕撈船、加工船、運輸船、獨立冷庫)名稱、注冊編號及地址(具體到州/省/市)、必須標注目的地為中華人民共和國。
■ 進口保健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的中文標簽必須印制在最小銷售包裝上,不得加貼。
暫?;蚪惯M口情形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關總署依據風險評估結果,可以對相關食品采取暫?;蛘呓惯M口的控制措施:
?。ㄒ唬┏隹趪遥ǖ貐^(qū))發(fā)生重大動植物疫情,或者食品安全體系發(fā)生重大變化,無法有效保證輸華食品安全的;
?。ǘ┻M口食品被檢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或者有證據表明能夠成為檢疫傳染病傳播媒介,且無法實施有效衛(wèi)生處理的;
?。ㄈ┖jP實施本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規(guī)定控制措施的進口食品,再次發(fā)現相關安全、健康、環(huán)境保護項目不合格的;
(四)境外生產企業(yè)違反中國相關法律法規(guī),情節(jié)嚴重的;
?。ㄎ澹┢渌畔@示相關食品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
供稿單位:天津新港海關、進出口食品安全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