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上午,由仙桃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吳某某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在仙桃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該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楊峻以國家公訴人身份依法出庭支持公訴。兩名人民監(jiān)督員受邀全程監(jiān)督。
案情簡介:被告人吳某某為牟利,于2018年10月至12月期間,多次伙同他人在仙桃市租賃的一倉庫內將丸狀性保健原料、說明書,用包裝盒進行包裝后銷售給他人。2019年1月21日,執(zhí)法人員在該倉庫內當場查獲吳某某等人尚未銷售的性保健品33個品種,共44980盒。經鑒定,上述33個品種的性保健品均含西地那非成分。
為保證出庭公訴案件的質量和效果,公訴人庭審前認真審查卷宗、積極開展認罪認罰工作、精心準備庭審預案。庭審過程中,公訴人宣讀了起訴書,并圍繞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出示了證據(jù),圍繞犯罪構成、量刑建議等方面發(fā)表了公訴意見。整個庭審程序規(guī)范、層次分明、節(jié)奏緊湊、條理清晰,被告人吳某某當庭表示自愿認罪認罰。
“分管檢察長親自出庭支持公訴,有力地指控犯罪,讓我們看到了檢察機關打擊食品犯罪、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決心。”人民監(jiān)督員說。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近年來,仙桃市檢察院充分發(fā)揮檢察職能,依法嚴厲打擊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近三年共受理審查起訴相關案件8件14人,辦理食品藥品安全領域公益訴訟案件31件。下一步,該院將持續(xù)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積極落實司法為民“八件實事”,努力營造良好的食品藥品安全環(huán)境,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