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食品安全法》,按照2018年度省本級監(jiān)督
檢查計劃,2018年3月20日至3月21日、4月25日,省局隨機對鞍山地區(qū)11家
餐飲服務單位進行了飛行檢查,現(xiàn)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本次飛行檢查共隨機抽查5家
學校食堂、6家社會餐飲服務單位,被檢查餐飲服務單位均建立了保障
食品安全的相關制度,設備設施較完備,食品經營場所環(huán)境
衛(wèi)生有較大改善;但仍存在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等問題。具體檢查情況詳見附件。
特此公告。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