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3日,中國臺北發(fā)布通告G/SPS/N/TPKM/430/Add.1號,該通報是對2017年4月5日食品殘留限量標(biāo)準(zhǔn)(G/SPS/N/TPKM/430,2017年6月29日生效)通報的補充,修訂了農(nóng)藥殘留容許量標(biāo)準(zhǔn)第三條附表一,取消了茶葉中殺菌劑氟吡菌酰胺(Fluopyram)6.0ppm的限量要求。
更多詳情參見: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7/SPS/TPKM/17_2983_00_x.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