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12月30日,吉林省食藥監(jiān)局發(fā)布《吉林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2016年國家監(jiān)督抽檢不合格產品及產品合格信息(第三十二期)公示》,吉林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抽檢13類食品1470批次樣品,不合格樣品14批次,其中1批次通化吉利特酒業(yè)有限公司生產的AAA典藏干紅葡萄酒檢出甜蜜素。
1批次韻豐優(yōu)優(yōu)飲用水檢出亞硝酸鹽超標
抽檢飲料278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為:吉林省韻豐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韻豐優(yōu)優(yōu)飲用水檢出亞硝酸鹽超標。
亞硝酸鹽是強氧化劑,污染可能來自兩個方面,一是可能來自飲用水生產企業(yè)的水源污染,水源附近土壤中大量施用硝酸鹽肥料等造成硝酸鹽含量高,部分硝酸鹽在水體微生物的作用下轉化成亞硝酸鹽;另一方面是生產過程中微生物控制不當,放置時間長了之后,水中的硝酸鹽通過細菌轉化為了亞硝酸鹽,造成亞硝酸鹽超標。
6批次蔬菜制品不合格
蔬菜制品179批次,不合格樣品6批次,其中3批次檢出苯甲酸及其鈉鹽超標,為:牡丹江市西安區(qū)永泰調味品廠生產的芥菜絲泡菜、什錦菜(醬腌菜)和油潑黃瓜泡菜檢出苯甲酸及其鈉鹽超標。苯甲酸及其鈉鹽為具有防腐作用的食品添加劑,根據(jù)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相關產品標準的規(guī)定,不允許超范圍或超限量使用。超標原因可能是企業(yè)為增加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衛(wèi)生條件不佳而超限量超范圍使用,或者未準確計量。
2批次蔬菜制品檢出檢出檸檬黃及其鋁色淀和亮藍及其鋁色淀超標,分別為:在公主嶺市范家屯鎮(zhèn)家得樂超市干調攤位抽檢的黃瓜片檢出檸檬黃及其鋁色淀和亮藍及其鋁色淀;在磐石市萬客隆超市抽檢的黃瓜干檢出檸檬黃及其鋁色淀和亮藍及其鋁色淀。檸檬黃、亮藍均屬于合成著色劑,合成著色劑色澤鮮艷,著色力強,色調多樣,是我國允許在部分食品中添加的人工合成色素;但具有一定毒性,過量使用會對人體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由于企業(yè)為增加產品賣相,或者彌補原料品質較低而超范圍超量添加,或者未準確計量,個別產品食用色素超標不排除摻假。
還有1批次吉林省力鋮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劉老蔫酸菜檢出二氧化硫殘留量。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進入人體內后最終轉化為硫酸鹽并隨尿液排出體外。少量二氧化硫進入人體不會對身體帶來健康危害,但若過量食用會引起如惡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二氧化硫不符合標準的原因可能有,個別生產者使用劣質原料以降低成本,其后為了提高產品色澤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有可能是使用時不計量或計量不準確;還有可能是為增加保質期,防止霉變生蟲,違規(guī)對其進行二氧化硫熏蒸或添加。
1批次干紅葡萄酒檢出甜蜜素
抽檢酒類1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為:通化吉利特酒業(yè)有限公司生產的AAA典藏干紅葡萄酒檢出甜蜜素。甜蜜素又名環(huán)己基氨基磺酸鈉,是一種常用甜味劑,其甜度是蔗糖的30~40倍。監(jiān)督抽檢發(fā)現(xiàn)部分食品存在超范圍使用甜味劑的情況。原因可能是企業(yè)為增加產品甜味,超范圍使用甜味劑。
3批次肉制品不合格
抽檢肉制品103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其中2批次肉制品山梨酸超標,分別為:龍井市龍江朝鮮族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產的朝鮮族牛筋小菜檢出山梨酸及其鉀鹽超標;吉林高新區(qū)趙員外食府生產的醬鹵肉(自制)檢出山梨酸超標。山梨酸及其鉀鹽為具有防腐作用的食品添加劑,根據(jù)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相關產品標準的規(guī)定,不允許超范圍或超限量使用。超限量使用山梨酸的情況,原因可能是企業(yè)為增加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衛(wèi)生條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防腐劑,或者未準確計量。
還有1批次撫順市信德食品發(fā)展有限公司生產的醬鹵豬肉皮檢出亞硝酸鹽殘留量超標。亞硝酸鹽是自然界中普遍存在的一類含氮無機化合物,可作為食品添加劑應用于肉制品中。常見的亞硝酸鹽主要有亞硝酸鈉和亞硝酸鉀,其外觀與食鹽類似,呈白色至淡黃色,粉末或顆粒狀,無臭,味微咸,易潮解和溶于水。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對亞硝酸鹽的使用和安全管理有著嚴格要求,按照標準規(guī)定使用亞硝酸鹽是安全的。國標規(guī)定亞硝酸鈉、亞硝酸鉀可作為護色劑、防腐劑在腌臘肉制品、醬鹵肉制品和熏、燒、烤肉等加工中使用,并規(guī)定了最大使用量和最大殘留量。
3批次調味品不合格
抽檢調味品157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分別為:1批次長春鑫利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鑫惠味精檢出谷氨酸鈉未達標;吉林省西府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雞精調味料2批次(規(guī)格型號為別為:1kg/袋和400g/袋)檢出呈味核苷酸二鈉超標。呈味核苷酸二鈉、谷氨酸鈉是雞精成分的特征指標,其含量的高低可表示鮮味的程度指標。
對上述抽檢中發(fā)現(xiàn)的不合格產品,企業(yè)所在地延邊州、長春、吉林、四平、通化、公主嶺市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guī)定,責令生產經營企業(yè)及時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吉林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已告知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并要求延邊州、長春、吉林、四平、通化、公主嶺市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shù)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