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歐盟(EU)No 284/2011號法規(guī)規(guī)定,塑料廚具中遷移出的初級芳香胺濃度不得高于0.01mg/kg,然而受通報的我國4批次塑料廚具中初級芳香胺的遷出量均超標。
據(jù)了解,塑料廚具中初級芳香胺超標的主要原因為,一是塑料原料中使用了某些含有偶氮染料組分的色粉等物質(zhì),在一定條件下分解形成各種芳香胺物質(zhì),這一現(xiàn)象特別在深色塑料制品中較容易出現(xiàn);二是塑料原料生產(chǎn)過程中使用了一些含有芳香胺基團的物質(zhì)或助劑,在受熱等條件下可能釋放出芳香胺;此外,塑料合成過程中使用的某些交聯(lián)劑和擴鏈劑等在一定條件下也可釋放出芳香胺物質(zhì)。
近期歐盟相關(guān)通報如下: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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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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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chǎn)品
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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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
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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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
基礎(ch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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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
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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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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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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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銷國家
/地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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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措施/
分銷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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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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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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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接觸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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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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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官方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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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浦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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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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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中國的塑料抹刀中有初級芳香胺(苯胺: 113; 4,4'-丙二醛: 13.9 µg/l)遷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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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浦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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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顧客召回/分配到通告國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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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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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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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接觸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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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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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官方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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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浦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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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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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中國的塑料廚房勺子中有初級芳香胺(苯胺: (aniline: 88; 4,4'-丙二醛: 4916 µg/l)遷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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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浦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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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顧客召回/分配到通告國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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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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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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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接觸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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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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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官方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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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浦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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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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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中國的意大利廚房工具,塑料黑勺子中有初級芳香胺(苯胺: 195 µg/l)遷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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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浦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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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顧客召回/分配到通告國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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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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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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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接觸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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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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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官方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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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浦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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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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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中國的塑料抹刀中有初級芳香胺(苯胺: 113; 4,4'-丙二醛: 13.9 µg/l)遷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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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浦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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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顧客召回/分配到通告國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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