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6日,加拿大衛(wèi)生部將丙硫菌唑在甜菜根中的最大殘留限量修訂為0.25 mg/kg;將氟啶胺在干制小豆、豌豆、蠶豆、豇豆、四季豆、鷹嘴豆、瓜爾豆、花腰豆、羽扇豆等產(chǎn)品中的最大殘留限量標準修改為0.02 mg/kg;將噻苯咪唑在白蘑菇中的最大殘留限量標準修改為55 mg/kg;將異丙甲草胺在甜菜根和甜菜葉中的最大殘留限量標準分別修改為0.3 mg/kg和0.08 mg/kg.
內(nèi)容詳見:http://www.hc-sc.gc.ca/cps-spc/pubs/pest/_decisions/emrl2011-10/index-eng.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