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食品檢測分析標準大部分是2000年以前發(fā)布的標準,檢測分析方法落后,普遍存在操作流程長,費工費時,對假冒偽劣產品特別是惡意摻假的辨別能力差等問題。農殘檢測方法標準往往晚于農殘限量標準出臺,大部分農殘檢測方法標齡過長,檢測技術已被淘汰。
據(jù)了解,2005年,美國FDA的多殘留檢測方法可同時檢測食品中360多種農藥殘留物,德國的方法可檢測325種,加拿大的方法可檢測251種,而我國的儀器卻只能檢測180種農藥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