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危險產品法》(雙酚A)附錄I第I部分的修訂文件于2010年3月11日獲得通過,新法規(guī)禁止在加拿大進口、銷售或通過廣告推廣含有雙酚A的聚碳酸酯嬰兒奶瓶。
該法規(guī)已于2010年3月11日開始實施,主要的變化是:加拿大《危險產品法》附錄I第I部分在15個條款之后增加一項,即 "16. 含有雙酚A的聚碳酸脂嬰兒奶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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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gazette.gc.ca/rp-pr/p2/2010/2010-03-31/html/sor-dors53-en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