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A擬將豆、去皮碎甜玉米粒;玉米谷;高粱谷;大豆、甘蔗內(nèi)/表甲拌磷(Phorate)殘留由0.1降到0.05 ppm; 馬鈴薯由0.5降到0.2 ppm。
EPA擬將蛇麻草內(nèi)/表甲拌磷(Phorate)殘留限量由0.5提高到2.0 ppm。
EPA擬修訂限量表達式,規(guī)定殺蟲劑甲拌磷(Phorate)(O,O-diethyl S[(ethylthio) methyl]phosphorodithioate)、甲拌磷亞砜(phorate sulfoxide)、甲拌磷砜(phorate sulfone)、甲拌磷氧化同類體(phorate oxygen analog)、甲拌磷氧化亞砜同類體(phorate oxygen analog sulfoxide)及甲拌磷氧化砜同類體(phorate oxygen analog sulfone)的混合殘留。
EPA擬制定小麥草料內(nèi)/表甲拌磷及其膽堿脂酶抑制代謝物混合殘留為1.5 ppm。
EPA擬修訂以下項目內(nèi)/表甲拌磷及其膽堿脂酶抑制代謝物混合殘留的表達式:
豆改為干豆種及豆汁; 嫩咖啡豆改為咖啡嫩豆; 玉米草料改為田玉米草料及甜玉米草料; 玉米粒改為田玉米粒;蛇麻草改為干蛇麻草; 高粱粒改為高粱谷粒;豆改為大豆種; 及修訂腳注:至1993年9月,美國沒有甲拌磷用于種植咖啡作物的注冊。
該法規(guī)以后是否會采取進一步措施尚不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