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1日,美國農業(yè)部/食品安全檢驗署(FSIS)宣布擬定了一系列最終法規(guī),包括:FSIS第5000.2號指令——修訂檢驗計劃人員企業(yè)數(shù)據(jù);FSIS第10,010.1號指令修訂1——絞細生牛肉,未加工絞細部分及牛肉餅內大腸桿菌O157:H7微生物試驗計劃及其它查證案;FSIS第17-07號通知——經(jīng)FSIS大腸桿菌陽性抽樣核查后,某些絞細生牛肉品抽樣;FSIS第18-07號通知——擬用于絞細生牛肉的碎肉常規(guī)抽樣;FSIS第62-07號通知——生牛肉大腸桿菌O157:H7的核查抽樣指示;FSIS第64-07號通知——食品安全評估計劃及強化核查測試;FSIS第65-07號通知——大腸桿菌O157:H7再評估通知,所有牛肉工序清單檢驗與填寫;FSIS第66-07號通知——FSIS大腸桿菌 (E. coli) O157:H7)陽性檢驗結果后的多次抽樣檢驗。
2007年10月19日,針對大腸桿菌O157:H7檢驗應補充的檢測計劃及程序美國向各國發(fā)出通函,符合對美出口生牛肉產(chǎn)品的國家必須執(zhí)行大腸桿菌O157:H7新定檢測計劃或批準的等效措施。這些計劃是對生絞細牛肉或其它未加工牛肉產(chǎn)品中實施大腸桿菌O157:H7抽樣與檢驗的補充。
基于FSIS的風險評估顯示,如能執(zhí)行上述緩解措施,病原菌就能得到控制,大眾健康就能得到保護。上述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有:用于未加工牛肉產(chǎn)品的生牛肉(例如:用于生產(chǎn)碎牛肉的絞細肉及肩肉,或用于機械軟化,或可制成盒裝牛肉/小塊牛肉的產(chǎn)品。
這些措施的擬于2008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