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4日,據歐盟官方公報消息,5月23日,歐盟委員會發(fā)布實施條例(EU)2024/1382,擴大理事會條例(EC)No 1967/2006關于禁止在受保護棲息地上方捕魚,以及在法國(普羅旺斯-阿爾卑斯-藍色海岸)特定領海內捕魚的“gangui”拖網漁船與海岸的最小距離和最小水深的減損規(guī)定的適用范圍。主要內容為:
?。?)理事會條例(EC)No 1967/2006的例外規(guī)定。理事會條例(EC)No 1967/2006第4條第1款、第13條第1款和第13條第2款不適用于符合以下要求的“gangui”拖網漁船在普羅旺斯-阿爾卑斯-藍色海岸附近的法國領海:(a)具有法國根據條例(EC)No 1967/2006第19條通過的管理計劃中提及的登記號;(b)有五年以上的漁業(yè)記錄,且今后不增加捕撈作業(yè)量,條件是“持有捕撈許可,并在法國根據條例(EC)No 1967/2006第19條通過的管理計劃下作業(yè)”;
?。?)報告。法國應在2025年3月31日前向歐盟委員會提交根據第1(c)條所述管理計劃制定的監(jiān)測計劃編寫的報告;
?。?)生效和適用。該條例自在歐盟官方公報上公布的翌日起生效。適用期為2024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1日。該條例具有全面約束力,直接適用于所有成員國。
更多詳情參見: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OJ:L_202401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