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7日,歐洲食品安全局發(fā)布審查現(xiàn)有的二硫代氨基甲酸酯最大殘留限量標準的結論。主要內容包括:
?。?)據(jù)(EC)No 396/2005條例第12條,EFSA審查了目前在歐洲一級為二硫代氨基甲酸酯類農藥活性物質制定的最大殘留量(MRLs),二硫代氨基甲酸鹽((Dithiocarbamates)包括代森錳(maneb)、代森錳鋅(mancozeb)、代森聯(lián)(metiram)、甲基代森鋅(propineb)、福美雙(thiram)和福美鋅(ziram))的測定,以CS2表示;
(2)對于動物基質(肉、脂肪、肝臟、牛奶和雞蛋),有執(zhí)行擬議殘留定義的分析方法,這些方法基于將甲草胺或代森鋅轉化為CS2并通過GC-MS進行定量,LOQ分別為0.01mg/kg(以CS2表示)和0.03mg/kg。預計在計算出的暫定膳食攝入量中,二硫代氨基甲酸酯(以CS2表示)和ETU(包含代森聯(lián)、代森錳鋅和代森錳的共有代謝物)在動物商品中的含量不會很高。因此,建議在所有動物源性產(chǎn)品中的CS2的最低LOQ值為0.01 mg/kg,ETU的風險評估值建議為LOQ值0.01mg/kg。需要強調的是,這些最高殘留限量和風險評估值只是暫定的,因為計算出的膳食負擔預計會被低估,執(zhí)行分析方法的提取效率沒有得到證明,牲畜飼養(yǎng)研究也沒有得到數(shù)據(jù)的充分支持。因此,一旦有更多的數(shù)據(jù)來彌補植物和動物商品中殘留量的差距,可能需要重新考慮得出的MRL和風險評估值;
(3)根據(jù)(EC)1272/2008號條例,代謝物ETU被列為生殖毒性類別1B,并且符合人類的ED標準,因此,可能需要風險管理人員進一步考慮。部分修訂建議如下:
農藥名稱 |
食品類別 |
現(xiàn)行最大殘留限量(mg/kg) |
審查后最大殘留限量(mg/kg) |
二硫代氨基甲酸鹽類(Dithiocarbamates) |
*0.1 |
*0.2 |
|
巴西堅果、榛子、栗子、開心果 |
*0.05 |
*0.01 |
|
核桃 |
0.1 |
0.01 |
|
菠菜 |
*0.05 |
0.1 |
|
水芹 |
0.3 |
1 |
|
脫殼豌豆 |
0.2 |
0.1 |
更多詳情參見:https://efsa.onlinelibrary.wiley.com/doi/full/10.2903/j.efsa.2023.7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