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0日,烏干達發(fā)布G/Sps/N/UGA/146號通報:發(fā)布《食品安全要求通則》(DUS 2245:2020,第一版)草案。
該通則草案規(guī)定供人類食用或進一步加工的食品的一般食品安全要求,特別是在沒有具體烏干達產品標準時必須滿足的基本食品安全要求。主要內容包括:
1. 食品經營者應確保食品添加劑、微生物項目和污染物項目符合要求;
2. 在以下?lián)尩V下,樣品被認為是不合格的:當一個或多個樣品微生物檢出不合格。
3. 該通則涵蓋的產品應按照US 29 ESA 39進行生產、加工、處理和儲存;食品添加劑的適用應符合US 45的要求;污染物應符合US 738的相關規(guī)定;食品中農獸藥殘留應符合CAC/MRL 2中規(guī)定的最大殘留限量要求。
該通則為強制性標準,該通則草案征求意見反饋期截止2021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