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據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食藥監(jiān)局通報,近期,該局組織抽檢方便食品和蔬菜制品2類食品,共31批次樣品,其中不合格樣品6批次,方便食品、蔬菜制品各占3批次。
通報顯示,不合格方便食品中,石鍋魚(調味面制品)(商標:榮美及圖型,生產日期/批號:2017-08-03,規(guī)格:24克/袋)和仙人掌(調味面制品)(商標:湘榮美及圖形商標,生產日期/批號:2017-09-17,規(guī)格:24克/袋)2批次樣品檢出山梨酸及其鉀鹽,均由玉林市榮美食品廠生產,銷售單位分別為馬山縣盛富餅店、宜州市瑞華食品經營部。
防腐劑(如山梨酸等)是食品添加劑,主要起防腐作用。依據《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的規(guī)定,山梨酸在方便食品中僅限米面灌腸制品。樣品存在超范圍使用山梨酸及其鉀鹽問題,原因可能是企業(yè)為了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衛(wèi)生條件不佳而超范圍使用。
不合格方便食品中還有1批次為北京華聯(lián)綜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南寧第七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廣西億發(fā)食品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的“女人營養(yǎng)早餐”樣品(商標:皇味及圖形商標,生產日期/批號:2017-04-12,規(guī)格:700克(35克×20小包)/袋),該樣品檢出霉菌220CFU/g,但標準規(guī)定檢出值為≤50CFU/g,該樣品高出國家標準規(guī)定的3.4倍。
霉菌在自然界很常見。霉菌可使食品腐敗變質,破壞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價值。霉菌超標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受霉菌污染,或生產加工過程未按要求嚴格控制衛(wèi)生條件,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shù)扔嘘P。
此外,3批次不合格蔬菜制品均檢出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包括:巴馬壽鄉(xiāng)園子特產店銷售的標稱“巴馬康壽養(yǎng)生食品廠”生產的“生態(tài)香菇”樣品(商標:/,生產日期/批號:2017-07-31,規(guī)格:100g)(經河池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核查,該產品為巴馬太婆食品有限公司虛假標注生產日期產品)、廣西天峨金桂元食品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廣西天峨金桂元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野生香菇”樣品(商標:/,生產日期/批號:2017-08-10,規(guī)格:250g)、桂林宏旺菌業(yè)股份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桂林宏旺菌業(yè)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花菇”樣品(商標:宏旺,生產日期/批號:2017-08-10,規(guī)格:300克)。
二氧化硫、焦亞硫酸鉀、亞硫酸鈉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使用后產生不同程度的二氧化硫殘留。二氧化硫進入人體后最終轉化為硫酸鹽并隨尿液排出體外。少量二氧化硫進入人體不會對身體帶來健康危害,但若長期過量食用有引起惡心、嘔吐等健康影響風險?!禛B 2760-2014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規(guī)定,干制的食用菌中二氧化硫的最大使用量為0.05g/kg(以二氧化硫殘留量計)。
產品檢出二氧化硫不符合標準的原因可能是個別生產者使用劣質原料以降低成本,其后為了提高產品色澤而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有可能是為增加原料的保質期,防止霉變生蟲,而超量使用二氧化硫;或是使用時不計量或計量不準確。
對抽檢中發(fā)現(xiàn)的不合格食品,廣西各相關市、縣(市、區(qū))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均已經依法進行處置。
相關報道: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jiān)督抽檢信息公告(2018年第11期總第13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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