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抽檢的食品主要包括餅干、茶葉及相關制品、蛋制品、方便食品、罐頭、酒類、糧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劑、食糖、食用農產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類和膨化食品、水產制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食品調味品、飲料19大類。共抽檢337家經營企業(yè)736批次產品,其中合格產品719批次,不合格產品17批次。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溫州菜籃子錦繡農貿市場秀東生鮮禽肉店銷售的烏雞(食用農產品),尼卡巴嗪標志殘留物的檢出值為1870 ug/kg,標準規(guī)定為≤1.0 ug/kg。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
?。ǘ刂莶嘶@子農副產品批發(fā)交易市場吳玉祥(320724199108164512)銷售的豇豆(食用農產品),甲基異柳磷的檢出值為0.39 mg/kg,標準規(guī)定為≤0.01 mg/kg。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
……
?。ㄊ撸┖贾菔捝叫罗r都物流中心文杰水產商行(朱德國)銷售的鳊魚(食用農產品),孔雀石綠的檢出值為2.64μg/kg,標準規(guī)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寧波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三、對抽檢中發(fā)現的不合格產品,浙江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已要求杭州、寧波、溫州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不合格食品生產經營者所在地市級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3個月內向浙江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報告查處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浙江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