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形式和內容:應向歐洲藥品管理局(EMA)以電子方式提交建立最大殘留限量(MRLs)的申請,所隨附的詳細資料和文件應要求提交。
2.一般要求:申請建立MRLs所提交的信息和文件應是準確的,并符合EMA關于殘留物安全的科學知識和科學指導的現(xiàn)狀;申請建立MRLs應包括與殘留物質的安全性評價相關的任何信息,無論對該物質有利還是不利。特別是,應給出與活性物質有關的任何不完全或放棄的試驗的所有細節(jié);將現(xiàn)有MRLs擴展到其他動物物種或其他食品的申請,應提交申請表格和殘留量文件。如果對建立現(xiàn)有MRLs所進行的風險評估不適用于擬議的延長申請,EMA可能會要求提供安全數(shù)據(jù)。
3.生效:本條例應在歐盟官方公報刊登后第20天生效。
更多詳情參見: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uriserv:OJ.L_.2017.004.01.0001.01.ENG&toc=OJ:L:2017:004:T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