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檢的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主要包括烘炒類、油炸類、等。抽檢依據(jù)是《堅果炒貨食品通則》(GB/T22165)、《油炸小食品衛(wèi)生標準》(GB16565)、《烘炒食品衛(wèi)生標準》(GB1930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堅果與籽類食品》(GB1930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等標準及產(chǎn)品明示標準和指標的要求。抽檢項目包括鉛等重金屬,黃曲霉毒素B1等生物毒素以及糖精鈉、甜蜜素、安賽蜜、二氧化硫等食品添加劑和菌落總數(shù)、大腸菌群、沙門氏菌、霉菌、酵母微生物指標、酸價、過氧化值、羰基價理化指標等共14個指標。共抽檢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樣品48批次,涉及9個生產(chǎn)省份。其中:抽檢烘炒類29批次、油炸類19批次,均未發(fā)現(xiàn)不合格樣品。
抽檢產(chǎn)品信息見附表一。
201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