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4日,臺(tái)灣地區(qū)“行政院”衛(wèi)生署發(fā)布署授食字第1011301457號(hào)令,修訂“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圍及限量暨規(guī)格標(biāo)準(zhǔn)”第二條附表一和第三條附表二。在第二條附表一中增訂了:
第(十六)類 乳化劑
編號(hà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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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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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范圍及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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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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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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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脂酸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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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可使用于可可及巧克力制品,用量在10g/kg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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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三條附表二“食品添加物規(guī)格標(biāo)準(zhǔn)”中制修訂了關(guān)于L-抗壞血酸鈉、核黃素(維生素B2)、鹽酸吡哆辛(維生素B6)、葉酸和磷脂酸銨的規(guī)格標(biāo)準(zhǔ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