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8日,臺(tái)澎金馬單獨(dú)關(guān)稅區(qū)發(fā)布G/SPS/N/TPKM/235號(hào)通報(bào):食品中獸藥殘留限量標(biāo)準(zhǔn)修訂案。修訂了牛、豬和家禽肌肉中強(qiáng)力霉素的最大殘留限量。
物質(z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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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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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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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殘留限量(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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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qiáng)力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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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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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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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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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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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豬和家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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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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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草案批準(zhǔn)和生效日期待定。評(píng)議截止期為2011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