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6日,加拿大衛(wèi)生部修訂赤蘚糖醇的使用條例,將赤蘚糖醇在硬糖和口香糖生產(chǎn)中的最大使用限量分別提升至99%和75%。
現(xiàn)有《食品藥品條例(Food and Drug Regulation)》規(guī)定:赤蘚糖醇作為甜味劑在硬糖生產(chǎn)中的最大用量為50%,在口香糖中的最大使用限量為60%。此外,該提案還涉及到下列非標(biāo)準(zhǔn)化食品中赤蘚糖醇使用限量的更改:烘烤食品 (10%)、蛋糕和曲奇 (10%)、水果制品(14%)、酒精飲料 (3.5%)、乳制飲料 (2.5%),、酸奶酪 (7%)、冰凍甜點(diǎn) (5%)、布丁(10%)、糖漿 (15%)、水果奶油配料(10%)、果汁飲料 (7%)。
現(xiàn)有《食品藥品條例(Food and Drug Regulation)》規(guī)定:赤蘚糖醇作為甜味劑在硬糖生產(chǎn)中的最大用量為50%,在口香糖中的最大使用限量為60%。此外,該提案還涉及到下列非標(biāo)準(zhǔn)化食品中赤蘚糖醇使用限量的更改:烘烤食品 (10%)、蛋糕和曲奇 (10%)、水果制品(14%)、酒精飲料 (3.5%)、乳制飲料 (2.5%),、酸奶酪 (7%)、冰凍甜點(diǎn) (5%)、布丁(10%)、糖漿 (15%)、水果奶油配料(10%)、果汁飲料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