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wǎng)訊 2020年11月26日,新加坡食品局(SFA)發(fā)布消息稱對荷蘭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發(fā)生地附近的家禽及其產品的進口實施臨時限制。
由于荷蘭弗里斯蘭省維特馬瑟姆村和烏德勒支省Hekendorp村發(fā)生H5N8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自2020年11月21日和22日起,將對疫情受影響地區(qū)周圍10公里內的家禽及其產品的進口實施臨時限制。符合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禽流感病毒滅活要求熱處理的家禽產品不會受到進口限制的影響。2020年11月21日之前從弗里斯蘭省維特馬瑟姆村出口并在2020年10月31日之前宰殺的家禽產品將繼續(xù)被接受進口。2020年11月22日之前從烏德勒支省Hekendorp村出口并在2020年11月1日之前宰殺的家禽產品將繼續(xù)被接受進口。
為方便其他家禽和家禽產品的通關許可,在進口家禽及產品時,隨附的獸醫(yī)健康證明書還應包括以下額外證明:
a .高致病性禽流感( HPAI )以及H5和H7低致病性禽流感( LPAI )是出口國應通報的疾病。
b .根據(jù)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 OIE )的定義,肉類來源的禽類未接種H5和H7亞型禽流感疫苗。
c .家禽肉和肉制品不是源自高致病性禽流感受影響場所周圍半徑10公里的限制地區(qū)。
d.肉類來源的家禽是在荷蘭出生、飼養(yǎng)和屠宰的,或者是從具有同等家禽健康狀況的國家合法進口的日齡雛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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