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7日,臺灣地區(qū)“食藥署”發(fā)出
FDA北字第1042003718號函,自2015年11月2日起至2016年5月1日止(
進口日),對
法國“PARIS GASTRONOMY”制造廠的
萵苣綜合
生菜(貨品分類號列0705.19.00.00.7)、泰國“TAIWIN”制造廠的
香菜(貨品分類號列0709.99.90.90.8),采取加強抽批查驗。近6個月內(nèi),在上述兩家制造廠的上述產(chǎn)品中檢出農(nóng)殘不符規(guī)定分別達5批和8批,不合格批數(shù)明顯偏高。